回迁房产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一、回迁房产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回迁房所需材料主要有:房屋拆迁协议、旧房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维修基金约定书、身份证和证。
这些就是办回迁房必须的东西,能证明房子的归属权和来路是否正当。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没有购房资格房产证能写名吗
关于购房资格问题,涉及到房产证上能否添加名字的具体事宜。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一方未具有购房资格,也仍有可能将其姓名添加入房产证中。
例如,若二人正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即便其中一方并不具备购房资质,亦可通过申请共同产权证书实现该愿望,而且无论是选择办理共同产权证书还是维持现状,均被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若非上述情况,即双方并无婚姻关系,那么在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便无法将其姓名添入房产证之中。
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给别人住,还能要回吗
根据相关规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通常不允许进行自由买卖交易。
因为,就代表着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若缺乏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该类房屋在交易时便会遭遇无法获得产权证明、无权处分等诸多困境,难以依照法规进行所有权的确立和产权证的申领,以及后续的不动产物权转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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