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家庭成员算是产权共有人吗
一、房产证上的家庭成员算是产权共有人吗
产权证上所记载的家庭成员被视为产权共有人,即法律层面中负有对房屋相关权益和义务共享责任之人。
房屋共有是指两位或者更多位公民、法人,共同享有该处房屋的权益及需承担的义务。
此类共有房屋通常可划分为两大类:“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二种形式。
所谓“按份共有”即意为房屋共有人依照各自享有的房屋比例对于共有的房屋进行权益分享与义务分担。
而“共同共有”则意味着房屋共有人要对共同所有的房屋做出共享权益与承担义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二、共同联建的分配方案有效吗
关于当事人签署的小产权房共享协议之有效性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评估。
此类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受民法调整的法律行为,签署者需要具备基本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达成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此外协议条款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共道德准则,满足上述条件之后才能被赋予法律效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小产权房本身并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即使协议合法有效,也无法阻止城乡规划部门依法对该类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措施。
三、房子产权到了70年后怎么办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三百五十九条款中的明确规定,当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时,它将会自动延续下去,无须业主进行额外的申请程序,如此便可确保得以自动顺延。
若是业主未主动选择续期或是不满足自动续期的相关要求,他们必须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相应的。
若房屋面临的情况,例如基于城市规划所需而必须予以拆除,或者由于土地老旧、处于危房状态,业主将依据当地政策及律法的规范获得适宜的经济补偿。
对于那些选择不再续约的业主们来说,国家有权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在此种情形之下,业主将按照地方规范获取相应的赔偿。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关于续期费用以及经济补偿标准等详细事宜,尚需依据最新修定的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地方性政策进行详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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