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的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1、小产权房是属于不动产,而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小产权房转移生效的要件中办理产权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买到小产权房后可以转让吗
1、按规定,小产权房不可以进行转让。因为小产权房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买到小产权房后,房屋只具备小产权房的使用功能,而不具备转让的功能。不过,小产权房在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所以可以在集体内部转让、置换。
2、买到小产权房后又无法转让给其他人,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因为小产权房买卖签订的,买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2)如果卖方故意隐瞒小产权房性质,导致买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买方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3、而有些卖方以为无效后,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以会拒绝支付赔偿。那么,买方可以在必要时按照以下步骤起诉维权:
(1)先准备一份,写明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利息损失以及其他赔偿;
(2)去对方所在地,按照法院管辖规定,一般遵守“原告就被告”规定,所以必须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法院依法受理立案,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被依法立案,接着原告按受理通知书等待。
(4)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按规定,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后,原告无不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能会被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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