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遗产房过户可以是共有产权吗
一、民法典中遗产房过户可以是共有产权吗
民法典中遗产房过户可以是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类,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继承的便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之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由政府所得。
售出方法和后果会使共有产权房屋的性质面临着变和不变两种后果:房屋的交易必须满足五年的时间才能上市交易,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普通购房者的话,那么房屋的属性便会由共有产权房变为,交易之初,还要缴纳。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政府的话,那么政府可以将收回的房屋继续按照共有产权房的性质进行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和遗赠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社会保障性住房如何继承
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完成继承和房屋过户。对于房屋本身来说,能否进行继承,主要还得看房屋的产权属性,政策要求等。对于私人房产的话,那么子女继承房屋产权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对于共有产权房一类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我们称之为,该类房屋的继承到底是怎样的呢?
根据以下几种情况分析:
1、政策规定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社会保障性住房大多是可以继承的,只不过会受到一些政策的限制。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业主都是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完整的产权。这类房屋如果政策规定可以继承的话,那么继承人继承的也只有房屋的使用权,产权仍然是和政府共同所有。有的保障性住房是压根不允许继承的,这就需要大家在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时候,了解清楚该类房屋的继承事项。
2、完全不能继承的
在社会保障性住房中,比较明显的一类绝对不能继承的房屋是,该类房屋的初衷就是为了出租,使用者只是拥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而已,无论是使用权还是产权都不能继承。
合飞律师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遗产房过户可以是共有产权,共有产权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类,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希望有帮助。欢迎进行合飞律师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