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产证产权人过世如何办理过户
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由继承人继承房屋的,继承人可以持、房产证、完税凭证等材料,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
(三)继承或者受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城镇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事实上,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如果说没有特殊情况,只能继续房屋本身,而不能继承房屋所在。
农村居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的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故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但城市公民只能继承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不可以作为。根据土地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般不能继承。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且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人死亡后,房屋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以持死亡证明、房产证、完税凭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