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有义务过户吗
一、买卖房有义务过户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明确规定,在涉及房屋交易事宜中,办理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无疑被视作是合同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应尽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每一位房产的出售方均有责任协助购买方妥善地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二、没拿到能卖房吗
如果您的房产还没有取得房产证,那么它将无法进行售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缺少所有权的房产被视为无权处分行为。
尚未依法登记并获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
由于房地产证是所有权的重要凭证,没有房产证则表示当事人并不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因此,出售没有所有权的房产,同样也将被视为无权处置。
如果产权所有人意识到了自己并没有房产证,却与他人签署了一份关于销售没有房产证的房产的合约,那么这份合约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在购房过程中,尤其是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特别重视过户程序。
过户需要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局完成相应手续。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携带以下两种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有土地证》。
只有当您所购买的二手房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证件之后,该房产的所有权才能全部归于您名下。
另外,温馨提示广大购房者,无论您持有的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是《国有土地证》,只要有其中任意一个证件,房地产管理部门便不会为您提供过户服务,因为这类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原所有人和相应的使用权人,其交易活动受到严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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