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因被迫过户的能请求法院撤销吗
一、房产因被迫过户的能请求法院撤销吗
原则上提供了撤消权,然而,这是受诸多条件制约的。
首先,倘若发生了交付房地产产权手续非法的情况(即包含但不仅限于隐藏事实真相,欺诈他人,非合同签署方,以及存在法律纠纷),那么便具备撤消权;其次,若已依照正当程序办理转户手续,则无法再行撤消,唯有按照先前签订的买卖协议履行义务,若对方未能如约履行,同样构成违约行为,此时可通过诉讼途径,将房地产产权重新过户至原所有者名下,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均应由对方承担。
最后,若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取消此次交易,必须再次办理相关的产权转移手续,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然而,通常情况下,买方并无责任承担此类费用,因为买方并未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任何过失。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没有的房子怎么过户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手续办理的。
具体操作如下所示:
1.首先,您需要携带齐全的房产证、以及《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对于已经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对该项交易表示同意的书面证明文件。
2.因为过户手续必须依据有效的房产证来进行,因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自然就无法实现过户手续。
3.此外,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任何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屋都是禁止进行转让的。
三、房子设了居住权是不是还可以过户
房产如已为其赋予居住使用权,则可予以转让,然而请注意,在此情况下明确规定此类房产不可用于租赁,除非各方另行达成协议。
所谓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以满足日常居住需求为目的,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内容,在他人合法所有之住宅上设立的占有及使用此住宅的法律资格。
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类型,其显著特征在于,居住权人仅能对其所享有的权利客体——住宅,行使占有与使用的权利,而无权获取收益,因此无法将其用于诸如出租等盈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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