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45年了房子还没过户给女方怎么办
一、45年了房子还没过户给女方怎么办
若您有相关需求,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以完成房产过户事宜。
需要明确,若对方未能履行书中的义务,此举属于故意违约行为,您有权向相应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令其履行应尽职责并配合办理相应。
一旦法庭作出最终判决,若对方仍然消极对待,您可依据判决结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此即可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操作。
1.当夫妻双方在之后,其中一方拒绝配合进行房产过户,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必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2.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如对方依然拒绝配合进行房产过户,则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下达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强制方式完成房产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婚前男方拿钱买的房子写的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关于婚前购置房屋,离婚后如何分配问题,我们需要依据各种具体情况加以妥善解决:首先,若在婚姻登记之前购置的房产由单方面支付全额款项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此种情形将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与另一方协商分割;其次,如果在婚姻登记之前购置的房产由单方面支付全额款项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应视为,如在离婚时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再者,若在婚姻登记之前购置的房产通过方式购买且登记在某一方名下,然而却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将归登记方所有,但需注意的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以及还贷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对此提出分割请求;最后,若在婚姻登记之前,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置的房产,可视为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明确约定,否则在离婚时无需与另一方协商分割。
另外,在婚姻登记之前,若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购置房产,在双方离婚时,应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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