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同意过户房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对方不同意过户房子怎么办
离婚之后,要是你的另一半就是不肯把那房子给你过户咋办?首先,你得去看看你们当初签的那份或是法院给你们定下的那个判决里面有没有提到了这个事情。
如果已经说得很明白了,那就好办了,直接按照那份协议或者是判决去找法院说要他们帮帮忙,不就成了吗!不过,要是你看了半天都没找到相关的内容,或者是对方还是拖着不给的话,也别怕,继续去法院告他吧,让法庭给他点压力,让他必须得把房子过户过来。
这中间,你可得把所有的证据都找好了啊,比如说房屋所有权证明书、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什么的,这样才能有说服力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后农村房无证怎么判
在并未获得相关证件的情况下,若夫妻双方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司法机关通常无法直接裁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取而代之的是,法院将仅对该房屋使用权益的分配作出裁决。
待当事人完成房屋所有权的全部合法手续之后,倘若对此仍存在争议,可再行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以重新展开审理。
在此情形下,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换言之,即便是在离婚当时也尚未成就所有权的房屋。
在这一阶段,双方当事人对于存在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权,因此双方都无权主张将该房屋判归己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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