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期间涉及到房屋过户事宜所需的必备材料包括:
1.原件与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相应的复印件;
3.若双方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则需提供离婚证以及该证件的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交一份关于离婚财产归属问题的协议;如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纠纷,则需提交已生效的判决书并附上其复印件,且其中明确规定了房产归属权的判决可由相关权利人单方面进行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离婚房子还有怎么过户给一方
为了确保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能够处于无任何法律纠纷、无规划及无按揭的正常状态之下,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中,那些正在进行按揭还款的房子需要先偿还完其所欠银行的全部贷款金额。
如果真的由于特殊原因而无法完成该还款任务的话,那么离婚的一方仍然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向其他银行提交申请并办理转按揭的相关事宜,继而通过解押出已经抵押给原银行的房产证来进行后续的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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