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卖能过户
一、安置房能卖能过户
房其实不是大家口中的商品房。
这个房地产类型是不被允许买卖以及进行产权过户登记的。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想要卖掉这套房子,户主得先住上五年时间,拿着那份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去有关部门,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土地出让金和契税这样的,然后顺利办好商品房的、契税发票、书(这上面写着“出让”俩字)等等这些手续过后这个时候你的房子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
那时候你就可以考虑把它卖给别人或是过户给其他家庭成员了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条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唯一住房拍卖后不够抵债怎么办
假设您家的那套房子被卖掉了以后,得到的钱还不清你欠人家的债的话,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讲呢,剩下没还清的那部分债就得由你这个欠钱的人来接着负责了。
也就是说,你得把剩下的那部分债务给还上才行。
如果你遇到这样的状况,可以试着和那个追着你要债的人谈一下,看能不能想个办法制订出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出来;或者是通过别的正规的方式去借点儿钱,把你欠他的那些钱给还上。
假如等你把所有的钱全都还完了以后,发现自己连一分钱都没有,这时候银行可能就只能把那些没有追回来的钱当作损失来处理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银行为了减少损失,会考虑卖掉你手里的那些无法收回的抵押物。
三、我的房子还没有移交,法庭可以拍卖吗
首先要知道,只要你的房子还没正式过户给你,也就是你还没有真正拥有它,法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是有权利把它真么卖掉的哦。
这种现象多半是出现在债务纠葛或者是财产这样的法律环节里头。
依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事情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甚至是冻结被执行人所掌握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种类的财产权益,然后依照法定步骤将它们拍卖出去,来换取债务的偿付。
所以哪怕你房子现在没有过手呢,只要牵涉到了法律程序,法庭是有权把它拿去卖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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