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子过户费是怎么收取的
一、赠与的房子过户费是怎么收取的
关于赠予房产过户所需支付的费用,我们有如下详细指南供您参考:
1.房产过户登记费用——对于住房而言,权利人需要按照每套房屋80元的标准进行交纳;而对于非住房来说,则由双方按照标准房价总值的2‰分别承担。
2.赠予房产过户——在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受让方应按照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同样地,在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受让方还需按照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若个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则只需按照销售价格的1.5%缴纳契税即可。
4.赠予房产过户——根据相关规定,印花税的税率为房屋市场价格的0.5‰,由各方自行全额贴花。
房屋权属证书每本的工本费为5元。
5.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如果只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将免收证书工本费;但当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就需要额外支付每本10元的证书工本费。
《城市》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互换合同、、受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父母赠与房产如何撤回
依据我体各项法律明文规定,被赠与人在获得房产所有权之前,赠与人仍保留有任意撤销该赠与之权利。然而在此过程中须注意,若此赠与行为属于公法范畴或者具有明显公益目的性质,那么即应遵循不可撤销原则。就那些昔日已完成公正程序的赠与而言,赠与人所拥有的撤销权必须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条件,方可生效:
1.赠与事项已经实质性地侵害到了赠与人自身及其直系血亲(父母、兄弟姐妹)、旁系血亲(叔伯、姑姨、侄甥)或姻亲等各类近亲属的正当权益;
2.在符合现行前提下,赠与人有责任按照约定对受赠人履行义务,如果赠与人未能充分履行义务,即可视为产生撤销权;
3.此为法律明确列出的其他可能导致赠与撤销的特殊情形。
三、赠与房产可以追回吗合法吗
对于已被赠送出且尚未完成登记程序的房产,赠与人有权在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前取消该项赠与协议;然而,若是该笔房屋捐赠项目已经完成了登记或落实了程序,那一般情况下将无权予以撤回。关于已经被赠予的房产能否要回这一问题,需要先明确所赠房产是否已经进行了登记。若房产的登记程序早已完成,则这项赠予无法予以撤销或收回;反之,若所赠房屋尚未展开相应的登记工作,那么赠与方与受赠方可共同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关的财产赠予撤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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