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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证件

一、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证件

离婚后办理房子过户,所需材料证件因离婚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若为协议离婚:

1. 书。需明确房产归属,此为房产过户的重要依据。

2. 离婚证及其复印件。用以证明离婚事实。

3. 。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

4. 双方及其复印件。证明双方身份信息,确保过户行为合法有效。

5. 房产登记申请书。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若为诉讼离婚:

1. 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房产归属,具有法律效力。

2. 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证明。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可作为过户依据。

3. 房产证。

4. 申请人身份证明。通常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 房产登记申请书。

办理离婚后房产过户,建议提前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具体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以顺利完成。

二、离婚了房子没还完怎么过户

离婚时房子贷款未还完,要过户存在一定复杂性,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将剩余贷款还清。由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筹措资金,提前向银行还清全部剩余贷款,解除房屋抵押状态。之后,双方可凭借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至约定的一方名下。

二是通过转按揭的方式。即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新的房屋产权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偿还原房屋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和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不过,转按揭的办理需要银行的配合,且银行审批较为严格,并非所有银行都支持。

三是若暂时无法还清贷款,夫妻双方可协商约定房屋的归属和贷款偿还责任,待贷款还清后再办理过户。但这种方式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后续一方不配合过户等,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进行。

三、离婚后房子没过户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后房子没过户,其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从法律层面分析,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若离婚协议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即便未办理过户登记,该约定在夫妻双方之间依然有效。比如,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就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这种基于离婚协议产生的债权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不过,从物权角度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没办理过户,房屋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并未完全转移。若房屋登记方擅自处分房产,如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那么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就是第三人,原协议中约定取得房屋的一方只能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

所以,离婚后房子没过户,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受法律保护,但存在风险。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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