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拆迁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拆迁房屋过户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拆迁补偿方式、安置地点等相关事宜。
2.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原房屋的产权人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原房屋的产权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协议等材料。
3.提交过户申请:新的房屋受让人向机构提交过户申请,需提供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材料。
4.审核与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验,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5.缴纳税费: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等税费。
6.领取新的房产证:经过审核和缴纳税费等程序后,新的房屋受让人可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拆迁房屋的过户手续。
二、拆迁房屋合同丢了怎么办
如果拆迁房屋合同丢了,可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与拆迁方取得联系,说明合同丢失的情况,请求他们协助查询合同副本或留存的档案。拆迁方通常会有相关的合同备份,通过他们的协助可能能够获取合同信息。
2.其次,若拆迁方无法提供合同副本,可考虑向相关政府部门咨询。比如负责拆迁工作的国土资源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等,他们在档案管理方面可能存有相关合同的记录,可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查询和复印。
3.最后,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要注意保留与拆迁相关的其他证据,如拆迁补偿协议的其他部分、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佐证拆迁房屋的相关事宜,以避免因合同丢失而带来的不必要麻烦。
三、拆迁房屋过户父母能要回去吗
一般情况下,拆迁房屋过户后父母通常不能随意要回去。房屋过户完成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受让人依法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父母可能有一定的主张权利的基础:一是过户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父母可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撤销合同;二是过户行为违反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违反拆迁政策等,可能导致过户无效,父母可主张恢复原状;三是双方有关于房屋过户的特殊约定,若约定条件未满足,父母可依据约定要求返还房屋。然而,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的法律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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