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还能要回吗
一、父母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还能要回吗
父母以买卖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后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以下情形,有可能要回:一是存在重大误解。比如父母对买卖行为的性质、交易价格等存在严重错误认识,导致过户,这种情况下父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请求或机构撤销该买卖行为,进而要回房屋。二是受欺诈、胁迫。若子女通过欺诈、胁迫手段使父母违背真实意愿进行房屋买卖过户,父母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从而要回房屋。三是显示公平。买卖房屋时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对父母一方严重不利,父母也可依法请求撤销。
若不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且房屋已完成合法过户登记,从法律上房屋所有权已归子女,父母通常不能随意要回。但如果子女未按约定支付合理购房款,父母可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支付款项或,在解除合同后可尝试要回房屋。
二、父母一方不在了怎么过户
父母一方去世后,宅基地过户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确认宅基地所属情况。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只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能进行过户。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提供,用以证实父母一方离世的事实;还有宅基地使用证、、本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和与被继承人关系的材料。
再者,办理流程。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过户申请,如实说明情况。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这些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完成的变更登记,实现过户。
需注意,若子女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不能直接过户宅基地,但地上房屋可依法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暂时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三、父母一方不在了房子怎么过户
父母一方去世后房子过户,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首先,确定房屋性质。若为,一半属于在世一方,另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其次,明确继承人范围。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被继承人有,则按遗嘱确定继承人。
然后,办理继承。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机构对继承人资格、遗嘱真实性等核实后,出具公证书。
若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割无争议,可持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若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需通过诉讼解决。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后,凭生效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办理过程中要准备齐全材料,按规定流程操作,确保房屋顺利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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