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产赠与协议有效吗
一、安置房产赠与协议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产赠与协议是有效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若协议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将安置房产赠与他人,且该协议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或者协议内容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限购政策等,该赠与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此外,对于安置房产的赠与,还可能涉及到产权登记等问题,若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赠与的效力及受赠人的权益保障。
二、动迁多子女怎么办
在上海宅基地动迁中,对于多子女的情况,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动迁政策来进行处理。
1. 首先,动迁补偿款一般会按照合法的动迁安置方案进行分配。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明确,通常会根据产权份额进行分配。如果房屋为,子女可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其次,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子女中有实际居住在宅基地上且对房屋建设等有贡献的,在分配时可适当考虑其贡献因素。但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贡献。
3. 最后,动迁过程中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子女之间的纠纷,避免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总之,多子女在上海宅基地动迁中应依据法律和政策,合理协商和解决分配问题。
三、安置房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
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包括嫁出去的女儿,在中享有平等的。只要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如没有排除女儿的继承份额等,女儿就有权继承安置房。
然而,如果有遗嘱明确规定某些财产由特定人继承,且未将女儿列为继承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儿可能无法继承安置房。
另外,如果安置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且没有明确约定只属于一方,那么该安置房属于,在分割遗产时,应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分出,其余部分才由继承人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总之,嫁出去的女儿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继承安置房,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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