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过户需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确定夫妻双方各自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各占一半。去世一方的份额将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此时需办理继承公证,由所有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表明对的态度。若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房产由在世配偶继承,可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及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若部分继承人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依法判决房产的归属,待判决书生效后,持判决书及相关材料办理房产过户。
若房产为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全部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同样按照上述继承公证或诉讼的方式,确定房产继承人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二、夫妻一方死亡怎么售房
夫妻一方死亡后售房,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确定房屋产权归属。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世一方仅拥有部分产权,另一半产权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需先办理继承手续,通过公证或诉讼等方式明确各继承人对房屋遗产部分的份额。
二是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在明确各继承人份额后,若所有继承人同意出售房屋,需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同意出售的相关方名下。
三是进行房屋出售。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房屋产权人可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流程,与买方签订,办理房屋过户等相关手续,完成房屋的出售。
总之,夫妻一方死亡后售房,关键在于妥善处理问题,确保产权清晰,再进行合法的房屋交易。
三、夫妻间房产受赠方能否请求履行
夫妻间房产受赠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履行。
其一,若夫妻间存在明确的房产赠与约定,且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受赠方有权依据该约定请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例如,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产赠与协议,对赠与房产的具体事宜作出了清晰约定。
其二,若赠与的房产已办理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赠与行为已完成,受赠方已合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不存在再请求履行的问题。但如果赠与人未按约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受赠方可以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不过,若赠与人存在法定的撤销赠与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后,受赠方则不能再请求履行。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间房产受赠方能否请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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