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归谁
一、土地确权后归谁
土地确权后,一般归以下主体所有:
1. 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或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对于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确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归相应的权利人所有。
3.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承包农户所有。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总之,土地确权明确了土地的权属关系,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大棚土地征用,如何赔偿
大棚土地征用的赔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安置补偿等方面。
1. 土地补偿: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土地等级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是对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2. 地上附着物补偿:对于大棚等地上附着物,会根据其实际价值进行评估补偿。包括大棚的建筑材料、搭建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以确保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安置补偿:如果因土地征用导致被征用人需要重新安置,会根据当地的安置政策和被征用人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安置费用或安置住房等。
此外,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额和方式应根据当地的相关和政策来确定。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被征用人有权了解相关的赔偿政策和标准,并与征用方进行协商,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土地承包后被征用补偿什么
土地承包后被征用,通常会补偿以下几项:
1. 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所有者或承包者因土地被征用而损失的土地权益的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根据土地的原用途、被征用前的产值等因素确定。
2.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和生活。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与被征用土地的数量、被征用土地的质量等有关。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农作物等,以及在生长期间的青苗,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根据附着物的实际价值、生长情况等确定。
此外,还可能包括社会保障费用等其他相关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由当地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依法进行公告和实施。在土地被征用过程中,承包者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得到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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