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不按事实处理我该怎么办
一、土地纠纷不按事实处理我该怎么办
若土地纠纷未按事实处理,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查看处理程序是否合规。审视纠纷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或机构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听证等环节,若存在程序违法,这可能影响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可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其次,收集新证据。对能证明事实的证据进一步收集整理,例如土地权属证书、相关合同协议、证言、土地实际使用情况的照片或视频等,用以支撑自身主张。
再者,申请复查或复议。依据纠纷处理主体的不同,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特定复议机构提出复查或复议申请,详细阐述处理未基于事实的情况,提交新证据,要求重新审查处理结果。
最后,提起诉讼。若复查、复议无法解决问题,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针对行政机关处理行为的合法性;民事诉讼则侧重于解决平等主体间的土地权益争议。通过司法途径,借助法院的公正审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土地增用补偿金怎么分
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分配需依据不同情况而定。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部分通常由村集体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分配。分配方案需遵循法定程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用于安置需要安置的人员。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即谁拥有该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大棚等,以及青苗,补偿就归谁。
在具体分配过程中,若成员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
三、土地补偿时有补偿款吗
土地补偿时通常会有补偿款。在因公共利益等合法事由征收土地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给予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相应补偿,补偿款是重要组成部分。
补偿款的构成一般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农作物等损失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款的标准并非固定统一,而是由各地依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多种因素,通过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等方式确定。被征地一方有权要求征收方按照法定标准足额支付补偿款,若对补偿款数额、支付方式等存在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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