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条件
一、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条件
1、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条件:
(1)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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