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犯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是指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为,如果行为人利用会道门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而致人死亡的,可构成该罪,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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