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是什么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是什么
1、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2、法律依据:《》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二、立案标准是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立案标准是: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行为的;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其他标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行为的; 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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