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绝征召罪的构成四要素
一、战时拒绝征召罪的构成四要素
1、战时拒绝征召罪的构成四要素:
(1)本罪的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
(2)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七十六条,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有哪些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犯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刑法中关于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的立案规定有哪些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无正当理由经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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