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人身损害标准规定是一套用于确定因他人侵权行为导致身体受伤或健康受损时,受害者应获得的经济赔偿的准则。
首先,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此外,若造成残疾,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具体标准进行一定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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