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给彩礼有孩子女方不想在一起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相关问题,包括彩礼的返还和孩子抚养权等事宜。
关于彩礼问题,如果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在实际处理中,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返还的数额。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应当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则会判给父亲。对于较大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无论最终抚养权归谁,另一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双方应当在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妥善安排探望事宜。
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双方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建议寻求专业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和利益,避免因纠纷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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