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
债务人不还钱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一般保证责任。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类型取决于当初签订担保合同时的约定。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钱,而担保人不能以先向债务人追偿为由进行抗辩。
而一般保证则有所不同,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需要注意的是,担保是一项具有重要法律后果的行为,在决定是否担任担保人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如果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和法律风险。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建议在涉及担保事宜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担保人也应当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谨慎作出担保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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