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手续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离婚办理手续通常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材料。
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证件和材料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时,一般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用以证明身份信息。
2. 户口本,明确双方的户籍情况。
3. 证,这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4.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约定。离婚协议书需由双方亲自签名。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 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 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相关证据,如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等。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确保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时,要根据当地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准备,以确保离婚手续能够顺利办理。不同地区可能在细节上会有一定差异,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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