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开庭判离几率大吗多少
二次离婚开庭判离的几率相对较大,但无法确切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值。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是否判离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后再次离婚,通常表明双方的关系可能确实存在较大问题且难以调和。此时,法院会更加审慎地审查双方的感情状况、婚姻关系的现状以及是否有和好的可能等因素。
当然,判离的几率也并非是绝对的。如果被告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并未破裂,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有年幼子女需要共同抚养、一方患病需要照顾等,法院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判决不准离婚。即使是二次起诉离婚,也需要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情形。
总之,二次离婚开庭判离的几率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当事人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充分准备证据,理性对待,尊重法律和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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