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十八万被起诉构成拒执罪怎么判
欠款十八万被起诉后构成拒执罪,通常会被依法判处刑罚。
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当欠款十八万后,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处罚一般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
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犯罪的具体情节,包括被执行人是否采取了隐匿、转移财产等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是否对申请执行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等。同时,被执行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是否有悔罪表现等也会影响量刑。如果被执行人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能够积极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等,法院也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
此外,法律对于拒执罪的认定是非常严谨的,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并非所有的欠款不还情况都会直接构成拒执罪,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经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或者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总之,欠款十八万被构成拒执罪后的判刑情况是复杂的,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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