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诉讼期过了怎么办
借款诉讼期过了并不意味着就完全丧失了胜诉权,仍有一些补救措施和途径可以尝试。
当借款诉讼时效过了,首先要明确,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如果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此时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重新达成还款协议或者确认债务,这样可以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或者通过一些间接证据来证明在此期间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比如有证人证言、催款函的签收记录等。
另外,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存在不可抗力等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或者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客观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诉讼时效的审查也并非绝对严格,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也有可能获得胜诉。
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应及时关注自己的权利,避免诉讼时效过期的情况发生。一旦发现可能存在诉讼时效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同时,在借款等经济活动中,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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