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借钱不还的人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借钱不还的人通常需要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及原被告的身份信息等材料。
当准备借钱不还的人时,以下是一些常见且重要的材料。
首先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等书面文件,这是最直接有力的证据。如果没有书面借条,那么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能体现双方借贷合意的证据也可作为补充。同时,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能证明款项交付的凭证也必不可少,这能有力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发生。
其次,需要提供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原告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主体资格。对于被告,需要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如果没有对方的详细身份信息,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受理和送达。
此外,还可能需要准备,清晰明确地阐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若有相关的证人证言,也可以整理提交。
总之,准备充分的材料可以提高诉讼的成功率和效率。在起诉前,建议咨询专业,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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