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人身侵权误工费如何去处理
人身侵权误工费的处理,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在《民法典》中,对于人身侵权导致的误工费有明确规定。误工费是指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确定误工费首先要明确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其次是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收入情况,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实践中,对于误工费的认定和计算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和复杂情况。例如,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或者收入不固定的人群,确定其误工费可能会有一定难度。此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行业平均收入水平、以往的收入情况等。此外,如果受害人在误工期间有其他收入来源,应当在计算误工费时予以扣除。
总之,在处理人身侵权误工费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以确保受害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