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了要做伤情鉴定是否必须通过派出所
打架后做伤情鉴定不一定必须通过派出所,但通常情况下经过派出所会更规范和便利。
在打架事件发生后,进行伤情鉴定是确定伤害程度和后续处理的重要依据。虽然理论上伤者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通过派出所来安排和协调鉴定流程有诸多好处。
首先,派出所作为执法机构,对于案件的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能够更准确地指导伤者进行鉴定的时机和相关程序。他们可以确保鉴定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避免出现鉴定结果不被认可或存在瑕疵的情况。
其次,派出所与鉴定机构之间通常有较为顺畅的沟通渠道和合作关系,能够更高效地安排鉴定事宜,减少伤者在各个环节的奔波和等待时间。
再者,通过派出所进行鉴定,能够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派出所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避免任何一方对鉴定过程进行不当干预或影响。
此外,如果案件后续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派出所安排的鉴定结果在法庭上的可信度也相对较高,更容易被采纳和认可。
然而,如果伤者对派出所的安排或处理存在异议,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如派出所未能及时安排鉴定等,伤者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行联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需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手续,以便后续使用。
总之,虽然不是绝对必须通过派出所进行伤情鉴定,但从实际操作和法律效果来看,通过派出所来处理通常更为稳妥和有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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