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法院会查些什么内容
诉讼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审查婚姻关系、夫妻感情状况、子女抚养情况、财产及债务等方面。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会确认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证等相关证据。对于夫妻感情状况,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双方的日常相处情况、是否存在分居、家暴等情形。
在子女抚养方面,法院会着重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会审查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子女的生活环境和情感需求等。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稳定性、品德、与子女的亲密程度等。
关于财产,法院会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各类财产。同时也会审查债务情况,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这涉及到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
法院还可能审查双方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不当行为。如果有,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有过错方作出不利的判决。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全面、公正地进行审查和判断,以作出合理的裁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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