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什么什么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覆盖全民,就是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保障的福祉,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统筹城乡,要着力解决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公平统一,强调的是在制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要确保公平性和统一性,避免群体间的不合理差异。安全规范,要求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同时规范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可持续,就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和待遇标准,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多层次,意味着要构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在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通过健全这样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法律依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八条第三项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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