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一、外国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1、首要考量之因素在于的年龄。
在相当多的西方发达国家中,常采用一般性的法律原则来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换言之,对7周岁以下的儿童通常将被视为完全缺乏刑事责任能力,而7至14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除非有确切证据证明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否则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从14周岁开始,这部分群体便需全面承担刑事责任。
部分地域的具体法律制度存在特殊性,他们设定的承担刑责的年龄下限为8周岁,上限则可达15周岁。
2、警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进行判断并决定是采取措施之后通知其法定领回罪犯,还是直接予以警方拘禁。
一旦做出拘捕的决定,优先考虑的应是非诉讼程序,例如移交给警局内设机构或者与社区相关的社会服务组织进行处理和管教。
3、若犯罪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则须转入司法程序进行审理,首先当然是由专门的少年行使职权。
假如法官判定该犯罪行为轻微,那么在这个阶段或许就能终止审理,转而寻求通过其他非诉讼手段来加以妥善处理。
但是,如果犯罪行为的性质较为严重,那就在少年法院继续进行司法程序。
倘若法官认为罪行极为恶劣,甚至可以将案子转移到成年人法庭,进而开启一般刑事诉讼程序。
《》第八条
外国人在领域外对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二、国外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在开始研究之前,必须首先明确被调查者的年龄。
绝大多数西方国家遵循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这其中包括:7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他们尚未发育完全,其行为能力无法被视为具备刑事责任;而年龄介于7至14周岁之间的青少年,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表明他们已然开始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同样也可以免于惩罚;对那些超过14周岁的青年,根据现行法规,他们将被要求承担全负荷的刑事责任。
个别州份针对承担刑责的年龄设定了更为清晰的界限,例如最低可设定为8周岁,最高则可达15周岁。
关于处理方式,警察会依据犯罪行为的强烈程度来决定是否应当采取措施。
如果需要拘留嫌疑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通常优先考虑采用非诉讼手段进行处理,如转交当地公安局内部或者是与社区相关的机构进行干预和调解。
若犯罪行为较为恶劣,那么将进入司法程序,而第一步则往往是进入少年法庭接受审理。
如果法官判定此项罪行并不重大,有可能在此阶段便已终止审理,更倾向于通过其他非诉讼手段进行处理。
而当犯罪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时,才会继续根据少年法庭的司法流程进行处理。
倘若法官判定此罪行实在过于恶劣,可能会将案件转交给成人法庭,进入一般的刑事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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