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帮信罪怎么判
一、第二次怎么判
1、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第二次犯罪行为,其对应的应该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处罚。
当人民对涉及该罪的案件作出裁判时,所采用的仅有一个具体的量刑标准,即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并处或单独罚款。
在现代社会背景下,若协助他人从事信息活动,则自身亦将成为罪犯的事实已经在我国的规定中得到了清晰的体现,此类情况将直接被判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此类犯罪的仅有一种量刑幅度。
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而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明知和不明知怎么判断
在探讨“帮信罪”中“明知”之含义时,可以通过以下三个层面进行深入剖析与评估:首先,从犯意的视角来看待这一问题,帮信罪所涉及到的明知应当属于“概括性故意”范畴内的认知,即对于被协助者实施的违法行为具有明确知晓,然而对于此类行为究竟应归类于哪一具体罪名并无严格要求;
从明知本身的性质来看,它既是一种实际存在的认识,同时也构成了帮信罪行为人的客观意识形态;最后,从明知的深度和广度来看,它必须是一种确切无疑的明知,倘若仅有一定程度上的合理疑虑或是模糊地了解到他人可能会从事犯罪活动,那么便无法被认定为帮信罪中所规定的明知。
帮信罪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必须是确定无疑的明知,或者说是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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