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行
一、工作中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对恐吓行为制定专门的刑事。
如果是处于公职岗位的人员实施恐吓他人的行为,则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而寻衅滋事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第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二、口头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
根据我国现行的,口头威胁并不等同于恐吓罪,也未能为这一类犯罪行为单独设立罪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口头方式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从本质上看无疑属于违法行为。
倘若此类言行带有辱骂、恐吓的性质,且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相关犯罪行为。
若所实施的威胁对他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那么便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将面临行政责任的追究。
通常情况下,此类行为将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情节较重者,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严重至构成犯罪,那么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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