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仅凭录音和对方口供能定罪吗
一、刑事案件仅凭录音和对方口供能定罪吗
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录音资料未必能够作为证据来定罪量刑。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指出,任何证据的获取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唯有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证据方能成为判决案件的依据。
未经对方当事人许可而私自记录他们之间的对话,属于违法行为,这样得到的录音资料将不具备法律效力,或者即便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也会因为证据本身存在瑕疵而得不到法官的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二、录音取证未经他人同意合法吗
就个人私自录制音频材料是否违反法律规范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其获取途径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及这些素材是否经历过后期的编辑与调整。
如果这些录音材料来源合法并且未经任何删节和修改,那么即使没有获得当事人的批准,也可以作为司法程序中的直接证据来判断案件的真实情况。
但是,如果在未得到特定公共场地授权许可的情形下,或者是出于非社会大众利益的目的而擅自对他人进行拍摄或录音,那么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严重时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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