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拖欠他人购物款不还是什么罪
一、故意拖欠他人购物款不还是什么罪
在商业交往中,因某些客观因素未能及时付清货款而导致债务纠纷较为普遍。
但如行为人存在着故意拒绝支付他人货款且有非法占有之意图,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为非法占有成为区分这两种情况的关键所在。
《》第二百六十六条
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几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二、顾客拿了东西不还购成什么
:罪的关键要素在于"窃",即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所占有的财产。
若消费者趁您不备而偷偷带走您所拥有并保管的物品,且该行为仍然处于您的控制和管理范围之内,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了盗窃罪的犯罪特征。
:侵占罪则是指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返还给原所有人。
倘若消费者在您的店铺中拾得您遗失的物品,却拒绝归还给您,那么他/她可能会被判定犯下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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