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帮信罪怎么判
一、程序员怎么判
关于"",按照相关法规,若行为人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但仍主动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各类支持服务,达到情节严重程度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或者,同时需承担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若行为人为三个以上特定犯罪对象提供帮助;
(2)涉及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
(3)通过放置广告等方式,为犯罪活动提供了超过五万元的资金支持;
(4)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一万元;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
(6)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7)行为人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个);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超过二十张;
(9)其他符合情节严重条件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不够帮信罪怎么判呢
依照现行法律,对于尚未满足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立案门槛的相关行为人,司法机构可判处其执行不超过十五天的拘留作为行政制裁。
而若罪行轻微、达不到立案标准,检察机关则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策。
如若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也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惩罚。
关于帮信案件的处理,原则上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展开立案侦查工作,除非有特别法例赋予其他机关此项权限。
其例外情况包括: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无需经过侦查环节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所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以及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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