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恐吓威胁构成什么罪
一、口头恐吓威胁构成什么罪
在法律范畴内,口头上对他人进行贬低与辱骂的行为确实被定义为“”。
侮辱罪以及主要涉及到通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羞辱他人,或者恶意编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若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处罚。
需要明确的是,诽谤罪的认定要素在于散布的内容必须是捏造出来的虚假事实。
如果散布的是实际存在的事实,尽管可能会损害到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但并不足以构成诽谤罪。
对于名誉行为来说,即便所描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明令禁止公开宣传的,一旦公开就会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损害,同样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而且,叙述的事实越真实,反而可能会加剧侵权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的;
(四)对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犯什么罪
若行为人实施威胁人身安全之举动,情节仅属一般的违法,则应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若情节较严重者,则应被处以5日以上,但不超过10日的拘留,同时还可能需要承担5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任。
对于那些恐吓他人且情节尤为恶劣者,将可能构成,并受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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