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属于什么罪
一、毒驾属于什么罪
若发生特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不幸身亡,抑或造成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况,则行为人可能涉嫌触犯罪。
按照法律规定,其量刑标准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对于情节较轻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次,如交通肇事后存在逃跑等更为严重恶劣的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如果当事人在逃逸过程中直接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其刑期将升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九十六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吊销机动车。”
《》第一百四十九条
“分为七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一)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轻重不等的人员伤亡的;(二)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存储、使用危险物品的;(四)危害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的安全的;
(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卫生的;
(六)以危险方法危害国家安全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情形的。”根据上述规定,毒驾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第四种情形,即危害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的安全。因此,毒驾行为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
二、毒驾属于什么犯罪
1、关于“毒驾”这一问题,其虽然属于违法行径,然而由于情节尚未严重到足以引发犯罪,因此难以构成犯罪。
假如因“毒驾”导致了重大交通事故,例如致人重伤、逝世甚至致使公共或私人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等情况出现,那么涉案者则有可能被判定犯下交通肇事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需要明确的是,交通肇事罪的客体,实质上是我们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换言之,只有当交通肇事行为产生了重大后果时,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反之,若仅是发生了交通肇事但并未造成重大后果,那么便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也无法成为我们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自然也就无法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客体。
2、在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其具体表现形式为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
至于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只要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
在实际案例中,主要涉及到的是从事的从业人员。
针对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且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是否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这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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