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流水80万怎么判
一、流水80万怎么判
关于“帮信罪”流水达八十余万元的情况下可能面临三年的刑罚。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到“”的案件进行裁决时,仅有一个明确的量刑准则,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同时处以或单处罚金。
只要主犯的行为满足了该罪名的构成要件且属于违法行为,无论其是否具备责任能力,亦或是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只要帮助行为与主犯的非法行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帮助者明知主犯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便可判定为帮助犯的成立。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黑吃黑2万怎么判
若流水总额仅达两万元,未达到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之界限,则无法满足帮信罪的立案条件;反之,若获利数额达到两万元,即意味着违法所得额为一万元,已然触犯了帮信罪的立案门槛,正常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然而最终判决的具体期限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量刑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者;
2. 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超过五万元者;
3. 违法所得额超过一万元者;
4. 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者;
5. 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并且再次参与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的人;
6. 参与者所帮助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7. 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个)者;
8. 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超过二十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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