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不认罪会怎么判
一、未成年犯罪不认罪会怎么判
1、年满16岁的青少年若有犯罪行为,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们将其称之为“全面刑事责任年龄”;
2、对于年满14岁但尚未到达16岁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只有在触犯了罪、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罪、强奸罪、罪、贩卖毒品罪、纵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毒罪等严重罪行时,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将这一阶段称为“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而对于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来说,无论他们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根据这一原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应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具体量刑时一般应将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低龄犯罪者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高龄犯罪者区别开来,在同一年龄段内的犯罪,在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一般也要体现不同行为人年龄上的差别。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体现和实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
二、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需要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所谓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而对于那些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员,如果他们仅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特定罪行(包括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等),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被称之为“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反之,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未成年判多少年
年龄介于14至16岁之间(但未到达18岁)的青少年,仅应在特定情形下方能承担刑事责任,如蓄意杀人,严重伤害他人致残,甚至致死等恶性犯罪行为。
对于已年满14周岁、生活尚未成年的青少年罪犯,倘若其行为触犯了法律规定的核心犯罪领域,则需依照相关法规,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在某个具体案件中,涉案的青少年因未达法定年龄而无法接受刑事制裁,那么他们的父母或便负有对其进行严格监管和的责任。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政府也有权采取措施,将这些青少年送入专门机构进行教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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