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怎么算是情节严重
一、怎么算是情节严重
说到咱们这个啊,那就得是满足了“情节严重”这几个字。
那么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呢.首先啊,你要是给超过三个人提供了这样的帮助;其次呢,你要是在这个过程中支付的钱款超过二十万;再次呢,你要是给对方投放的广告等形式的资金达到五万;还有就是,你要是从这件事情里赚到的钱超过一万;再有就是说,如果你以前因为做过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和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这种事被过,然后现在还接着帮这回事的话也是不行的哦;最后嘛,就是你帮的那个人他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你惹出了很大麻烦。
这些都是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当然啦,如果你真的因为某些原因没法证明你帮的那个人到底有没有犯罪,但是你帮的这些人加起来的钱款总数已经达到了上面说的那些标准的五倍以上,或者说你帮的这些人的行为给你带来了特别大的麻烦,那也算是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是以什么定罪量刑
作为帮信罪的量刑标准来看,主要是依据下面这几种情况来进行定罪并做出判定的:首先是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其次就是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提供资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再来就是违法所得达到1万元以上的;接着就是为3个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的行为;还有就是在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某程度的,但是在此之后又再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最后就是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
除此之外,如果你有以下这些行为的话,也会被视为帮信罪的一种:比如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5张(个)以上的;再比如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超过20张以上的。
三、不够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对于被依法认定为违法所得的财物,将予以没收。
同时,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可对涉案人员实施五日以下的拘留措施,且可以按照情节轻重程度,处以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以及十万元以上至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而言,若犯罪情节轻微,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决定。
但若涉及违反行政的情况,仍需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追究的前提必须是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立案工作应仅限于对犯罪行为展开调查。
如非犯罪行为,则不得进行立案。
关于帮信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为三个或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
(4)违法所得达一万元以上。
四、帮信一般多久会被调查出来
好吧,告诉你吧,其实要确定悬案的破案时间这个事儿可不是那么一成不变的。
这个时间的长短,主要看很多因素,比如案子有多复杂啊,线索多么难找啊,证据是不是很扎实啊,还有那个嫌疑犯他是不是愿意跟我们合作啊之类的。
真的到了干活儿的那一步呢,警方只能在收到报警或者看到犯罪线索之后,按照具体情况立马就开始调查。
如果案子比较简单,证据收集得快,嫌疑犯又配合的话,那可能只需要几天到几周就能搞定。
但是,如果案子特别复杂,牵扯到的人又多,证据收集和固定起来费劲儿,那调查时间可能就要拉长到好几个月甚至更久了。
在调查的时候,警方可能会用上各种方法,比如说网络监控啦,数据分析啦,现场勘查啦,问询啦等等,就是为了保证能把案子查得透彻彻底。
而且,要是在调查过程中又发现了新的犯罪线索或者牵涉到别的犯罪行为,那调查时间肯定也要跟着变长。
五、帮信是否明知如何认定
按照咱们以前学过的,"明知"这个词儿就是说你得真的知道,换句就是你得实实在在地了解事实。
从《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到现在实际操作中来看,这个"明知"并不仅仅指你清楚明白地知道别人在干啥,还可以理解成你推测出来的那种知道。
所以呢,帮信罪里的"明知"就包括了你自己心里清楚地知道别人是不是在用网络做坏事,或者你猜测他们可能会这么做。
这两种情况下,你都得有那个意识,只不过你对他们到底会不会用网络做坏事,还有他们具体要做什么坏事的了解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也就是说,第一种情况下,你知道的事情是确定的;而第二种情况下,你知道的事情可能是不确定的。
这两种情况都是符合故意犯罪的定义的,也是符合我们常说的责任原则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