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孩子判给谁
哺乳期内可以离婚,一般情况下孩子判给女方。
在哺乳期,夫妻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关于哺乳期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会判给女方。这是因为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有着更强的依赖,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但这也并非绝对,如果女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而男方更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和能力,那么法院也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男方。
在确定抚养权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依法享有探望权。
在实际处理哺乳期离婚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总之,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要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