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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4-22)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第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明等。

第三次与第一次、第二次在材料和手续方面大致相同,但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手续:

:明确阐述离婚的请求、理由和相关诉求。

证据材料: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的证据、对方过错的证据等;财产方面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如子女的出生证明、与子女生活相关的证据等。

身份证明:包括本人的身份证、证等。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评估报告、鉴定意见等。还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证据要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进行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件严肃且复杂的事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和未来生活,建议在起诉前充分考虑,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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