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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致人损害的责任范围是如何的

合飞律师1周前 (04-22)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共同致人损害的责任范围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包括全部损害后果,各行为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等。

共同致人损害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在确定责任范围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如果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且行为之间具有关联性和一致性,那么他们通常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为人主张全部责任,而该行为人不能以其内部份额为由对抗受害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后,行为人之间可以根据内部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追偿。

其次,如果共同致人损害的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而是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分担责任。

例如,甲乙两人共同殴打丙,导致丙受伤,甲乙具有共同故意,需承担连带责任。而如果甲驾车不慎撞伤丙,乙随后又碾压了丙,甲乙并无共同故意或过失,此时应根据各自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来确定责任范围。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可能对共同致人损害的责任范围有特别规定,如涉及高度危险作业、环境污染等领域。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依据法律和具体事实来准确界定责任范围,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各行为人的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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