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里是否会做假的鉴定
司法鉴定中存在极个别做假鉴定的情况,但这是违反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并不代表普遍现象。
司法鉴定是司法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提供客观、科学、准确的专业意见,以协助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公正的裁决。大多数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都秉持着严谨、公正、负责的态度进行工作。
然而,不可否认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假鉴定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个别鉴定人员受到利益的驱使、外部压力或者自身职业道德缺失等原因导致的。但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资格甚至刑事处罚。
为了确保司法鉴定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首先,对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其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司法鉴定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此外,当事人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总之,虽然司法鉴定中可能存在极个别不良现象,但不能以偏概全。整个司法鉴定体系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而设立的,绝大多数鉴定机构和人员都在努力维护其权威性和公信力。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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